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管理,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建立课堂教学准入机制,根据《新疆工程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学校计划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资格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取得课堂教学资格的教师。
二、认定流程
(一)开课教师申请
申请时间:2026年3月23日-24日。
申请课堂教学资格认定的教师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属教学单位进行审核。
申请材料包括:
1.《新疆工程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
2.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拟计划讲授课程的教学资料(教师本人手写的完整教案、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及说课稿5份。
4.新入职教师需提供《青年教师培养手册》。
(二)教学单位审核
审核时间:2026年3月25日-26日。
教师所属教学单位需安排专人严格审核教师的课堂教学基本条件及教学资料,对于新入职的教师还需审核其青年教师培养情况,给出审核意见后,通过的报送教务处。
(三)学校组织认定
认定时间:四月第一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教务处审核教师课堂教学基本条件及检查教学资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组织教师进行说课、试讲、答辩,各环节成绩占比为说课30%、试讲50%、教学资料20%。最终成绩经考核小组集体评议后,形成课堂资格认定意见,教务处汇总后将认定意见反馈各教学单位。
(四)结果应用
通过课堂教学资格认定的教师,由教务处纳入学校任课教师库,所在教学单位可安排其承担下学期教学任务。
各开课单位应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强化对教师教学表现的监督与指导,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教师申请课堂教学资格认定并做好资格审核工作。在后续学期安排教学任务时,不得安排未通过本科课堂教学资格认定的教师承担授课任务。
附件:《新疆工程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资格认定申请表》
教务处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