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自治区高校本科教育教学研究改革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12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6年度自治区高校本科教育

教学研究改革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自治区高校本科教育教学研究改革项目立项、往年项目结题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开展自治区级2026年度教育教学研究改革项目申报、2024年度项目中期检查以及2023年度及以前立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度项目申报立项

(一)项目类别

1.综合教改项目。着力解决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课程思政建设、四新融合发展、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教育数字化转型等关键领域,系统性、前瞻性开展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项目申报须立足区域和高校发展实际,突出应用导向与成果转化,强调问题解决的实效性与可推广性。

2.普通教改项目。主要解决自治区高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在教学方法、技术、模式等维度开展小切口实操性强的教学实践探索,强调问题导向与即时应用,支持跨课程、跨专业、跨院系的微型教改协同攻关,项目成果须可复制、可检验、可反馈。

3.委托教改项目。重点解决十五五时期自治区教育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点任务中亟需研究的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理论与实践问题。由自治区教育厅提出立项需求,各高校以赛马制方式申报,提出项目研究思路和解决问题路径,形成研究报告、政策建议或实践方案等实际可转化或采纳应用的成果。

外语教改项目由新疆高校外语教学研究会组织申报与管理工作,项目立项与结题事宜由新疆高校外语教学研究会另行通知。

(二)申报和立项限额

教师自愿申报,学校择优推荐。我校分配限额为26项,其中思政类4项。高校委托课题不占限额指标。外语教改项目不包含在限额内,将另行发文单独申报。

各教学单位/部门择优并排序推荐综合教改项目至多2项,普通教改项目至多4项,思政类至多1委托项目至多1项。

(三)经费资助及立项方式

2026年度综合教改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普通教改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综合教改项目经费由学校从下达的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中统筹列支。普通教改项目经费由学校从下达的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和学校自有资金中统筹列支。

(四)申报对象

教学一线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援疆教师、银龄教师确保服务期内完成项目可申报)。

(五)立项范围

立项范围参照《2026年自治区高校本科教改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除委托项目外,《立项指南》条项均为选题内容大方向,申报人可根据学校和个人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申报项目

(六)项目管理

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周期一般为2年(委托教改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且不得延期),从公布立项时间计算。按照高校自主中期验收、结题验收、教育厅按比例抽查审核的方式开展,对抽查审核不通过的项目按撤项处理并按同等数量核减下一年度教改项目申报名额。

(七)工作程序

项目申报人在校内项目申报平台填报网址:http://v7816.kypt.chaoxing.com/,经部门初审、终审后,学校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名单。推荐项目填报自治区平台(后续另行通知)。

(八)立项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人填写《自治区高校本科教改项目申请书》。注:除必须填报个人信息的申请材料以外,其他材料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单位等信息,如无法回避,请用我校、本人等代替。

二、项目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2023年度公布立项并研究期满的教改项目、2023年之前应结题验收但申请延期的教改项目。

(二)验收方式、要求及结果

1.结题验收

普通教改项目由学校负责过程管理与结题验收工作,项目负责人向学校提交结题申请,学校组织开展结题验收。验收结果经学校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综合教改项目(含委托教改项目)由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学校组织结题验收后,统一向自治区教育厅提交结题申请材料,自治区教育厅将组织专家或部门)进行集中验收。

教改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项目可作为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候选;合格项目做结题处理;不合格项目,做撤项处理。凡撤项项目,结余经费将全部予以上缴,项目负责人6年内不得申报教改项目。

2.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由学校组织,自治区教育厅在必要时组织抽查。中期检查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学校会敦促其进行整改或撤销立项。

在项目结题申报时,需将中期检查情况、撤销立项项目情况以正式文件向自治区教育厅报告。

3.组织专家验收

验收专家组成员由熟悉项目领域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2。

(三)延期及变更

2023年度公布立项并研究期限已满教改项目,若不能按期结题而提出延期的,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经学校同意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且只能延期一次。

项目负责人或成员发生变动,需进行调整的教改项目,由学校向自治区教育厅提出变更申请后参与结题验收。

(四)工作程序

结项项目负责人在校内项目申报平台填报网址:http://v7816.kypt.chaoxing.com/,经部门初审、终审后,学校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结果。结项项目负责人填报自治区平台(后续另行通知)。

(五)结题材料

1.项目主持人填写《结题验收申请表》。

2.附件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立项批复、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等)、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所有成果需标明自治区教改项目资助成果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时间安排

2026225-3月11日,项目申报人、结题项目负责人、中期项目负责人在校内平台完成填报,学院同步完成初审、终审。

推荐申报项目负责人和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在320日前完成自治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管理平台填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巍  联系电话:15214803826

 

 附件:1.2026年自治区高校本科教改项目立项指南

       2.2026年自治区高校本科教改项目申报条件

       3.相关表格

                                                   

                     教务处        

                    2026年2月12日                                                                 



学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艾丁湖路1350号 邮编:830023 新疆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新ICP备17001427号-1

地址:二号教学楼 电话:考试科(7977139)学籍科(7977139)教务科(7977136)实践教学科(7977138)教材与课程建设科(7977138)质量工程科(7977138)产教融合科(7977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