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现将做好2021年自治区高校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数量
2021年度教改项目设综合教改项目和普通教改项目两类。 附《2021年度自治区高校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
综合教改项目主要围绕全区或学校教学重点领域开展,针对人才培养关键环节进行研究和改革实践,重点支持高等教育办学体制、人才培养模式实践、本科教学共性问题、高校教学管理等领域深化改革、重点攻关,特别是向具有代表性、敢于先行先试的项目倾斜,向解决教学改革薄弱环节和共性核心问题的项目倾斜。普通教改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和改革实践。
根据教育厅下达我校推荐名额,2021年自治区教改项目拟立项6项,其中综合教改项目差额推荐2项(含思政教改项目1项),普通教改项目等额推荐4项(含思政教改项目1项)。综合教改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普通教改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部)在组织教改项目的申报和推荐时,要优先支持课程思政教改项目,倾斜支持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卓越拔尖人才系列培养计划相关教改项目,力争取得一批有应用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综合改革项目原则上应由相关专业带头人或校、院负责人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普通教改项目主要由教学一线教师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
(三)申报的项目须符合自治区高等教育和学校“十四五”教育发展改革方向,符合自治区教育厅公布的选题要求;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教改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可行;项目注重实际应用,注重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的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项目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改革上具备一定的创新性;项目预期成果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四)项目负责人只可选择其中一个项目进行申报,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报;上一轮延期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立项,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或参加项目立项。
(五)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8人(含负责人),跨校联合申报,其他单位成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鼓励吸纳相关行业企业人员参与教改项目研究,鼓励吸纳援疆干部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参与教改项目研究。
三、评选程序
(一)校内遴选推荐。学校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做好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的资格审查,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双把关”。推荐项目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
(二)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学校差额推荐的2项综合教改项目上报教育厅后,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对符合条件的择优遴选立项。自治区教育厅对上报的普通教改项目进行形式审核和政治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确认立项。
(四)教育厅网上公示与公布。自治区教育厅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拟立项教改项目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立项教改项目名单。
四、项目管理
(一)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研究时间统一为2021年3月——2023年3月,特殊情况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年。不能按期完成教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下一轮教改项目申请。教改项目研究实践期内无故未完成研究任务或是超过最长时间仍未结题的,自治区教育厅将对项目予以撤项处理。凡被自治区教育厅撤项处理的项目负责人,从撤项开始6年内,不得申报教改项目。同时,自治区教育厅将核减我校下次教改项目推荐名额。
(二)教改项目由自治区教育厅和学校共同管理,项目经费用于项目调研、学术交流、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确保项目顺利完成。综合教改项目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学校教务处负责综合教改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普通教改项目由学校负责过程管理与结题验收工作,结题验收结果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三)教改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成果鉴定、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在研究实践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结题验收前,对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与实践者,须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同意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五、申报程序
(一)综合教改项目由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内部评审遴选,普通教改项目由各二级学院(部)在2019年和2020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中择优遴选。
各二级学院(部)最终确定一个项目上报,教务处审核材料后,组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项目评审会议。进入评审会议的项目申报书纸质版须由二级学院(部)审核后签署政审意见。
(二)2021年1月15日前将申报书交至教务处A211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须报送的电子材料包括:
1.《2021年度自治区高校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报书》1份,电子版材料文件名格式为“学院全名+项目名称+主持人姓名”。
2.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主要成果一览表,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照片,正式出版或发表论著目录及论著照片(1份,按序装订成册)。
(三)学校教务处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会议时间另行通知。按照“择需、择重、择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最终差额推荐2个综合教改项目,等额推荐4个普通教改项目。评审通过的研究项目,在全校范围公布后,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
六、其他要求
(一)开展教改项目研究,是推动学校应用型转型发展,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调动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性,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办好高质量本科教育的重要措施。各学院(部)要切实履行项目立项和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科学论证和统筹安排,加大项目的政治审查力度,确保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学校教务处、教学指导委员会将对各项目备案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进行政治审查,对审核把关不严、论证不充分、存在严重问题的学院(教学部门)将予以通报,取消下年度申报资格。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江璐
联系电话:0991-7977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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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