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初补考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初补考定于2026年3月2日—3月15日进行,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对象
(一)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不合格及办理缓考的学生均参加本次补考。(附件1)
(二)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类课程,体育课不安排补考,需进行重修;重修课程不安排补考;考试缺考、作弊、违纪或取消资格者不安排补考,需进行重修。
二、考试时间
(一)3月2日-6日、3月9日-13日晚自习,3月7-8日、3月14-15日(周六、周日全天),与考生上课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也可安排在白天。
(二)部分班级在周一至周五晚自习已安排课程,安排考试时请注意避开。
(三)部分通识必修课及涉及多学院的专业基础课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2。
三、考务及管理
(一)考场编排
补考课程由各开课学院按照分配的时间段进行编排,原则上将同学院同班级考生编排在同一考场。
所有补考课程须由开课学院及时发布补考安排(附件3),并将补考安排汇总表(附件4)及巡考安排电子版至少在考前三天报教务处备案。
(二)监考教师选派及培训
各学院应按照《新疆工程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新工院校发〔2020〕110号)的要求选派监考教师,每个考场的监考教师由开课学院和学生学院教师组成。监考教师一经排定,不得私下随意调换,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须在考前经所在学院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各学院应组织监考教师和考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新疆工程学院监考工作流程》(附件5)和《新疆工程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的认定处理办法》(新工院校发〔2018〕51号)文件相关规定,佩戴监考牌上岗,切实履行监考职责,按照监考工作流程做好考前、考中、考后的各项工作,严肃考场纪律,做好考场记录。
(三)巡考
各学院成立巡考小组,做好本学院考试的巡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考场巡视需填写《新疆工程学院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附件6),考试结束后交学院留存。
(四)试卷保密
各课程须按规范制卷(附件7),至少提前三天送达教务处文印室印制,并由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试卷送印与领取。试卷领取后须装订密封,存入各学院办公室保管,考前由监考教师统一签领。考试期间须规范执行试卷分发及答卷回收流程。各学院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试卷保密工作,严防试卷泄密。
四、考风考纪
(一)各学院须切实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组织学生学习《新疆工程学院考生考场纪律》(附件8)、《新疆工程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的认定处理办法》(新工院校发〔2018〕51号)等规定。
(二)各学院应加强诚信教育并强化证件意识,要求学生须持双证(学生证与身份证)入场考试,做好考前核查,坚决杜绝无证参加考试的现象。
五、阅卷、成绩登载及归档
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应组织教师按照《新疆工程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新工院校发〔2020〕110号)的要求进行阅卷、登载成绩,并做好考核资料的归档工作。
六、其它注意事项
监考过程中如发现考生违纪、作弊行为,监考教师需及时留存证据,由开课学院与学生学院监考教师共同对考生告知其违纪、作弊事实,并进行事实确认(考生是否承认其违纪、作弊事实),填写《新疆工程学院考生违规作弊记录表》(附件9)并签字,于考试结束后当天与事实确认证据一并交教务处。
附件1: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初补考名单
附件2: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初补考时间安排
附件3:__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初补考安排明细表
附件4:__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初补考安排汇总表
附件5:新疆工程学院监考工作流程
附件6:新疆工程学院考试巡视情况记录表
附件7:试卷模板
附件8:新疆工程学院考生考场纪律
附件9:新疆工程学院考生违规作弊记录表
附件10:新疆工程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2021版)
教务处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