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申请增列学士学位专业授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8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2021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2021年有首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2020

年学士学位暂时授权专业;已获得学士学位授权,但连续5年未招生的本科专业。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2018至2019年已开展培养工作的新办本科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请学士学位授权。

二、申报材料:

1.申请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自评报告;

2.《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培养方案、专任教师名

册、专业批复文件等);

3.《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

4.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情况一览表;

5.佐证材料(包括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方案、教师队伍建设、教

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教材建设、教学条件、教学管理、教学效果等)。

三、审核标准:

严格对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要求,标准不低于《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四、工作安排:

1.1月28日-29日:各学院组织相关专业老师认真学习教育厅通

知具体要求及对标各项文件;

2.1月30日-2月24日:各专业填写申报表格并准备各项佐证材料;召开学位委员会分会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最晚于2月24日上报教务处(电子版);

3.2月底,教务处组织召开学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各专业需准备申报材料及汇报PPT并做好答辩准备。

4.3月初,各专业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材料修改;将定稿材料上报教务处(根据评审会召开时间确定,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5.按照教育厅要求,上报我校申报材料。

五、其他:

1.工作具体要求、相关材料及问题交流请关注工作群(工程学院学位群296521522);

2.联系人:姚瑶

 联系电话:7977138。


附件:2021年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相关表格



                                       教务处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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