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展“免监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30        浏览次数:

 

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展“免监考”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了培养我院学生道德自律和诚实守信的意识,加强学风考风建设,倡导诚信考试,展现我院学子的良好精神风范,学校决定开展“免监考”试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监考班级申请条件

(一)全班学生能够积极参加学校、院(系)各项集体活动,具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和考风,在近两个学期的各类考试中无违纪和作弊现象;

(二)全班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能遵守课堂纪律,无旷课现象,无任何违纪行为;

(三)曾经获得过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等院级集体荣誉的班级优先试行;

(四)考试课程的申请范围为当学期开设的非实习实践类必修课程;

(五)本次申请不包括毕业班级。

二、免监考申请程序

(一)班级申请:申请免监考的班级,需召开班会,统一班集体意见,填写《新疆工程学院免监考班级申请表》,并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交至所在系部

(二)系部推荐:各系部负责对申请班级进行全面评估,根据申报免监考班级条件对申请班级进行评议,提出推荐意见后于1130日前报教务处、学生处;

(三)学校审批:教务处、学生处综合考虑学生班级建设情况、申请免监考课程的特点等因素,提出建议班级名单,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四)经学校审批班级在校园网向全院公布免监考班级名单和考试科目、考试地点,接受全院师生监督。

三、免监考班级考试组织实施步骤

(一)免监考班级得到通知后,召开班级动员大会;

(二)考试时设置醒目标志,内容为免监考班级正在考试中

(三)免监考班级的班长、学习委员为考试第一、第二责任人,须在考试前20分钟清理考场、宣读考试纪律等组织管理工作;

(四)教师提前15分钟将试卷带至考场,负责考试试卷的发放、并确认学生对于试卷印刷有无异议;

(五)教师发完试卷后离开考场,学生开始考试,考试时自觉将教室门打开接受巡考人员巡查;

(六)提前交卷学生将试卷翻扣在讲桌上,离开考场,且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七)出卷教师在考试过程中巡视一遍考场,解答学生可能遇到的考试有关题目问题;

(八)考试结束前10分钟,负责老师返回考场,考试结束后,班长和学习委员负责收取试卷,清点无误后交给负责教师,并和老师共同填写《考场记录表》;

 四、 免监考班级的监督、奖励和处罚 

(一)考试期间,巡视人员通过教室监控或在巡视过程中,发现无人监考考场中有违纪、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学生处负责受理关于考试违纪、作弊的举报和投诉;

(三)出现违纪、作弊考生的班级,撤销“免监考班级”资格,取消其年度班级评优评先的申报资格,且不能再次申报免监考;

(四)凡每场考试均未出现违纪、作弊行为的免监考班级,授予免监考诚信班集体荣誉称号;

(五)免监考诚信班集体在年度班级评优评先中给予优先考虑;

(六)连续两学期被学校授予无人监考诚信班集体荣誉称号班级的全体学生,学校颁发免监考诚信个人荣誉证书。

附:新疆工程学院无人监考班级申请表.docx 

教务处   学生处

20171124



学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艾丁湖路1350号 邮编:830023 新疆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新ICP备17001427号-1

地址:二号教学楼 电话:考试科(7977139)学籍科(7977139)教务科(7977136)实践教学科(7977138)教材与课程建设科(7977138)质量工程科(7977138)产教融合科(7977138)